国家规定计划生育假多少天
中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,女性员工生育一个孩子可享受98天产假,多胞胎可增加15天;男性配偶可享受15天陪产假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及其相关规定,女职工怀孕在册,经确诊符合胎儿保健规定,即享受98天产假,其中普通分娩98天,剖腹产120天。
如果是多胞胎,则增加15天产假。
员工有权选择提前或延迟产假,但总产假不得超过14周“98天”或者17周“120天”。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的话,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。
如果员工未能全部使用完产假时间怎么办?
如果员工因病或特殊原因无法履行产假期间,按医疗期规定执行;如果员工未能全部使用完产假时间,也不能延长使用,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,并给予相应的补偿。
计划生育假是女职工保障自身权益和保护胎儿健康的权利之一,也是社会对于家庭和未成年人的责任和承诺。在享受计划生育假时,女职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,与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,并及时做好相关手续和管理。
“法律依据”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十八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享有产假。产假期间,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工作。产假标准依照国务院规定执行。
国家生育假期有多少天
国家生育假期是98天。
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,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。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,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、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。
产假的工资发放:
第一,保胎假,工资按照病假发
保胎假是由开证明,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。
第二,产前假,工资按八成发。
怀孕7个月以上,如工作许可,经本人申请,单位批准,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。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,单位应批准其休假,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。
第三,产假,领生育津贴
产假包括:98天+30-60天“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”+15天“难产—”+15天“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”,领生育津贴。
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,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,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,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,所以有规定: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,就高领取,简单说来就是:
1、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“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,下同”高于生育津贴,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生育津贴下来,归企业.
2、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,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,然后生育津贴下来,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,剩下的还是归企业.
第四,哺乳假,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,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。
女职工生育后,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单位批准,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,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,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。
综上所述,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,并延长了产假,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-60天不等,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。
“法律依据”: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第二条
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“以下简称年休假”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
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